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01053)于2026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并根据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向香港市场同步发布。该制度已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制度明确以下核心要点: 1.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董秘室为专职部门; 2. 管理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与诚实守信; 3. 沟通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及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等; 4. 沟通方式覆盖公司官网、上证e互动、电话、传真、电子邮箱、股东大会、投资者说明会、路演及分析师会议等; 5. 公司将按规定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召开业绩说明会,并在现金分红不足规定比例、终止重大重组、证券交易异常波动等特定情形下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6. 公司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相关文件资料的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公司同时公布现任董事名单:执行董事王虎祥、匡云龙、陈应明,非执行董事林长春,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盛学军、唐萍和郭杰斌。
该制度旨在通过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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