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投资管理(00605)披露1,900万元对外贷款 构成须予披露交易

公告速递09-18

中国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00605)9月18日公告称,其全资附属公司深圳市领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深圳领达小贷”)当日与独立第三方吴霈怡(“客户GQ”)签订贷款协议,将向对方提供人民币1,900万元贷款,期限一年。

根据协议,贷款年利率为15.6%,借款人按月偿还利息,本金于到期日一次性偿还。贷款以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的一处住宅物业作第一法定押记抵押,该物业经独立估值师于2026年9月15日评估的市场价值约为人民币2,649.6万元。

公告称,贷款资金将由中国金融投资管理集团的一般营运资金支付。本次交易所涉贷款按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07条计算的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构成须予披露交易,需履行相应的公告及通知义务。

中国金融投资管理指出,授出贷款属集团日常及一般业务范畴;贷款条款经与借款人参考市场行情公平协商,并按照集团信贷政策订立。

截至公告日,中国金融投资管理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张嬿璦、张民(行政总裁);非执行董事张际航(主席);独立非执行董事陈进强、张伯陶、李嘉伟及张堃。公司秘书为钟展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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