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股份:中信银行续签与中信集团框架协议 2027-2029年资产转移及投资业务上限分别为63亿元、120亿元

公告速递08-28

2026年8月28日, 中信股份(00267)公告称,其非全资附属公司中信银行已于2026年8月26日与控股股东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续订《资产转移框架协议》及《投资业务框架协议》。两份协议均覆盖自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的三年期间,涉及若干日常及持续关连交易。由于中信集团及其联系人属公司关连人士,两类交易均被界定为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A章下的持续关连交易,需履行披露及公告义务,但可豁免发通函及取得独立股东批准。

资产转移框架协议: 1. 主要内容:中信银行在日常业务中与中信关连人士开展自用动产与不动产、信贷及其他相关资产的买卖、资产证券化、保理、福费廷、票据贴现等业务。 2. 定价原则:普通类资产转移按贷款本金平价转让;资产证券化类转移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采用招标或簿记建档方式确定利率;不良资产转移按公开竞价并综合第三方评估定价;福费廷、票据类交易则依市场公允价或票交所成交均价定价。 3. 历史交易额:2024年度交易额24.12亿元;2025年1-6月交易额4.63亿元;2026年1-6月交易额3.17亿元。 4. 年度上限:2024-2026年原协议上限各为90亿元;新协议2027-2029年年度上限各为63亿元。

投资业务框架协议: 1. 主要内容:双方将在证券、基金(含基金附属公司)、保险、信托、资管计划、理财产品、资产支持证券、非标债权、股权等领域开展投资,并包括共同投资及委托投资等。 2. 定价原则:公募基金管理费及投顾费率通常不超过0.5%;私募基金管理费率通常不超过1%;固收类资管产品管理费及投顾费率不超0.5%;权益类产品不超1.2%;标准化债权按一级市场发行价或中债估值交易;非标债权按市场化协商定价。 3. 历史投资余额:2025年度最高余额38.8亿元;2026年截至6月30日最高余额80.54亿元。 4. 年度上限:2025-2026年原协议上限各为100亿元;新协议2027-2029年年度上限各为120亿元。

公司表示,与中信集团开展资产转移及投资业务可优化中信银行资产负债结构、利用集团综合平台降低经营成本并提升综合收益。董事会确认,两项协议交易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截至公告日,奚国华、张文武、王国权、李艺及岳学鯤因在中信集团任职已回避相关董事会决议表决。除上述人士外,无其他董事在相关交易中持有重大利益或任职于中信集团及其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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