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所上市的柠萌影视(09857)8月11日公告,于当日与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下称“腾讯计算机”)续签《新文学作品版权购买框架协议》,协议自2026年8月1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根据协议,腾讯计算机作为版权方,向公司授予特定文学作品的真人剧集改编权等,柠萌影视则支付相应版权许可使用费。
根据公告,此项持续关连交易确定以下年度上限: 1. 2026年8月1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人民币10,000千元; 2. 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人民币10,000千元; 3. 2028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人民币10,000千元。
年度上限的测算依据包括:(1)公司与腾讯方面预计合作的文学作品数量及价格;(2)作品有效期、知名度及商业潜力;(3)近期同类热门题材剧集优质IP资源价格水平。
在原协议执行期间,柠萌影视已设定的上限及实际支付情况如下: • 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上限人民币4,500千元,实际支付4,500千元;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上限人民币5,500千元,实际支付0元。
2026年1月1日至公告日,公司已支付且与腾讯集团进行的“2026年过往交易”许可费金额低于300万港元,按《上市规则》第14A章计算的所有适用百分比率均不超过5%,享有申报、公告、年度审核及独立股东批准豁免。
交易合并计算后,因最高年度上限适用百分比率介乎0.1%至5%之间,新框架协议项下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的申报、公告及年度审核规定,但可豁免发行通函及取得独立股东批准。
截至公告日,腾讯全资附属公司Tencent Mobility持有柠萌影视约18.87%股权,为公司主要股东;腾讯计算机构成其关联人士,故本次交易属于持续关连交易。由于公司非执行董事王娟女士在腾讯任职,其已对相关董事会决议案回避表决。
柠萌影视表示,与腾讯集团延续合作有助于获取优质IP资源,开发更多优质剧集及其他商业化作品,从而提升公司收入及股东回报。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