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6日,中国飞机租赁集团控股有限公司(01848)发布公告称,其全资附属特殊目的实体已于同日交易时段后与天津津乾租赁有限公司签署《飞机买卖协议》,拟向后者出售一架空客A320-200飞机。
公告显示,交易预计将于2026年10月31日或之前完成。
买方天津津乾租赁有限公司为四川金石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特殊目的实体,最终由四川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制;经公司合理查询,买方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与中国飞机租赁及其关联人士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董事会表示,飞机交易是集团常规业务之一,出售事项有助于提升集团来自飞机交易的收入、满足市场对飞机的需求,并维护集团与客户的良好关系。
按照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章的相关规定,该交易的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构成须予披露交易。由于该交易属于合资格飞机租赁活动,公司仅需遵守第14.33D条的披露要求。
董事会确认:(1)公司符合合资格飞机出租商的准则;(2)交易在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3)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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