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鑫科技有限公司(01085)9月11日公告,股东特别大会就批准集团与关联方于2026年6月12日签订的三份合同及相关授权的普通决议案进行表决,结果显示赞成票178,368,662股,占出席并投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根据公告,截至会议当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465,600,000股;具备出席并有权投票的股份总数为463,274,000股。公司无库存股份,也无须在《上市规则》第13.40条下放弃投票的股份。
此次获批准的文件包括: 1. 集团与协鑫绿能签订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2. 集团与绿源鑫能签订的设备供货合同; 3. 集团与协鑫绿能签订的设备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4. 授权任何一名董事签署并处理上述合同及相关交易所需文件,以及在不属重大性质前提下同意对合同条款作出修订。
宝德隆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担任此次大会监票人。公司两名执行董事、三名非执行董事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以现场或电子方式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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