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XX日,华新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6655)发布《董事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董事薪酬构成、管理机构及发放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以下为公告要点:
1. 适用范围与管理原则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包括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管理遵循公开公正、责权利匹配、与公司战略协调以及激励与约束并重等原则。
2. 管理架构 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审查董事薪酬政策与方案,并进行绩效考核;董事本人在涉及自身薪酬相关议案的讨论与表决中需回避。董事薪酬方案须经股东会决议批准并对外披露。
3. 薪酬构成与标准 (1)执行董事及在公司专职任职的非执行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含短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及其他专项激励/奖金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2)未在公司专职工作的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制度,具体金额以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标准为准。
4. 发放与递延机制 执行董事及专职非执行董事的长周期激励部分实行递延支付;部分绩效薪酬将在年度报告披露并完成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依据。所有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及相关社会保险、公积金等费用。
5. 薪酬调整及追偿条款 公司可依据经营业绩、通胀水平、同行业薪酬水平及国家政策等因素适时调整薪酬标准。若董事违反义务导致公司损失,或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行为负有过错,公司可减少或停止支付薪酬,并保留全额或部分追回相关期间已支付薪酬的权利。
6. 生效程序 该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批准并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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