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石油有限公司 (00632) 7月6日发布自愿公告,披露公司五名执行董事的最新职权划分,立即生效。董事会表示,本次调整旨在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责,提升公司治理及业务运营效率。具体分工如下:
1. 董事会主席于志波:负责确保公司得到妥善监督,推动高质量决策,带领董事会实现公司长期成功和有效管治。
2. 行政总裁金爱龙:负责集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业务运营。
3. 副主席黄慧思:负责集团的内部控制与合规事务。
4. 执行董事黄松坚:负责集团财务管理及集团在美利坚合众国的业务运营。
5. 执行董事林沛宏:负责公司投资、并购、资金筹集及银行事务。
截至公告日,董事会成员包括五名执行董事于志波、金爱龙、黄慧思、黄松坚及林沛宏,一名非执行董事郑野,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钟碧锋、黄庆维及陈亚伟。
公司强调,此次职责调整符合集团持续完善治理结构、强化全球业务布局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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