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诗国际(00130):独立非执行董事吴丽文接获传票,董事会称对集团无影响

公告速递08-17

慕诗国际(00130)于2026年8月17日发布自愿性公告称,公司已接获独立非执行董事吴丽文博士的通知,吴博士个人收到香港裁判法院依照香港法例第227章《裁判官条例》发出的传票。\n\n根据公告,相关案件涉及一家吴博士担任董事的持牌法团。慕诗国际及其附属公司与该持牌法团并无任何关系。董事会已评估有关情况,认为相关案件不会对集团的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任何影响,也不会影响吴博士履行其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n\n公告同时提示,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公司股份时应审慎行事。\n\n截至公告日期,慕诗国际执行董事为陈钦杰、徐巧娇及陈思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余玉瑛、朱俊杰、黄淑英及吴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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