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01800)于公告中披露,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议事规则》已进行第六次修订,并于2026年8月27日由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规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本次修订前,该规则曾历经2006年10月8日、2010年6月1日、2011年3月9日、2012年3月26日、2014年11月24日及2020年12月30日共五次修订。
主要调整及核心条款如下:
1. 组成与任期 • 委员会由不少于3名非执行董事组成,独立董事须占过半数,员工董事可担任委员。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独立董事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 • 委员会设主席1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2. 会议制度 • 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在董事会或主席认为必要,或2名及以上委员提议时,于7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 委员会与外部审计机构每年至少召开2次沟通会议。
3. 核心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披露,重点审阅会计政策变更、重大会计估计及差错更正等事项。 •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续聘或更换审计机构,并对审计费用提出建议。 •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及内控、风险与合规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 检查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按规定组织开展投资项目后评价。 • 承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相关职权,包括检查公司财务和监督董事、高管履职等。
4. 保障措施 • 公司设立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小组,由分管或协管审计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担任组长,成员包括总审计师、总法律顾问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 委员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配合提供资料及支持。
公告称,如本规则与后续颁布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则或经合法程序修订的公司章程存在冲突,将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并尽快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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