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已明确表示,对本次接纳表格内容概不负责,不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发表声明,也不就相关内容引发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本次购股权要约接纳表格,是要约人国泰海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依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73条,通过安排计划方式私有化国泰君安国际的配套文件,对应2026年11月6日向全体计划股东及购股权持有人发出的计划文件、以及同日要约人与国泰君安国际联合寄出的购股权要约函件,购股权持有人需将三份文件结合查阅。
根据披露的规则,购股权持有人仅可就自身于购股权要约记录日期所持有的全部购股权,统一选择接纳或拒绝本次购股权要约。若持有人同时勾选接纳、拒绝选项,或是未勾选任一选项,将被视为就全部持有的购股权作出拒绝要约的选择,无法获得对应的购股权要约对价。
购股权持有人需在香港时间2027年1月8日(星期五)下午4时30分前,将填妥并经本人签署、且由符合要求的见证人现场见证签署的完整接纳表格,送达国泰君安国际位于香港皇后大道中181号新纪元广场低座27楼的董事会办公室,文件需标注“国泰君安国际-购股权要约”字样,要约人与公司有权另行通知调整接纳截止时间。
本次接纳一旦提交即不可撤销或更改。选择接纳要约的持有人,所持对应购股权将被全部注销,持有人不再享有相关购股权项下的全部权利,且需按照要约条款作出相关权利豁免、授权等承诺。
公告同时提示,若购股权持有人对接纳流程、要约条款,或是相关事项的税务影响存在疑问,可咨询持牌证券交易商、注册证券机构、律师、专业会计师等专业顾问。本次接纳表格受香港法律管辖并按其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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