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维亮控股持续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相应条文,明确区分主席与行政总裁的职能。董事会每月获取更新后的业务与财务资料,便于讨论与决策,并根据企业管治守则要求,不时向所有董事提供最新运营数据及建议。
在董事会构成方面,公告显示该公司于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九日有独立非执行董事辞任后,按照GEM上市规则的成员比例规定进行调整,并于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七日委任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目前,董事会由若干名执行董事与若干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并透过设立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履行相关监督与管理职能。
公司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负责财务报告及内部监控等审阅事宜。该委员会通过定期审查集团财务报告与管理层汇报,并参照外部审计原则,以确保内部控制机制的有效性。董事会还对市场状况、业务规划及可能的资本运作保持针对性安排,每月获取运营及财务信息,从而在需要时及时作出决策并评估关键风险。公告指出,公司将持续检讨并提升整体企业管治水平,以维持对内控与监管的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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