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时间2026年10月26日,颐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01579,以下简称“颐海国际”或“公司”)公告称,董事会已批准与关联方续签及新订六项框架协议,并就2027年至2029年期间的持续关联交易设定年度上限,同时新增与蜀海(北京)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海供应链”)的仓储及物流服务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采购及销售类框架协议年度上限 1. 蜀海购买协议(采购食材、复合配料及员工餐食) – 2027年度:3,500万元(35,000千元人民币) – 2028年度:4,000万元(40,000千元人民币) – 2029年度:4,500万元(45,000千元人民币) 2. 海底捞总销售协议(向海底捞集团销售专用及通用产品) – 2027年度:23.40亿元(2,340,000千元人民币) – 2028年度:28.20亿元(2,820,000千元人民币) – 2029年度:34.50亿元(3,450,000千元人民币) 3. 特海总销售协议(向特海集团销售专用及通用产品) – 2027年度:1.98亿元(197,700千元人民币) – 2028年度:2.40亿元(239,990千元人民币) – 2029年度:2.82亿元(282,010千元人民币) 4. 蜀海销售协议(向蜀海供应链集团销售专用及零售产品) – 2027年度:3,000万元(30,000千元人民币) – 2028年度:5,000万元(50,000千元人民币) – 2029年度:8,000万元(80,000千元人民币) 5. 合资公司产品互供框架协议(与合资公司互供原材料及方便速食品) – 2027年度:4.91亿元(491,045千元人民币),其中 • 向合资公司销售调味料等:2.44亿元(244,125千元人民币) • 采购方便速食品:2.47亿元(246,920千元人民币) – 2028年度:5.65亿元(564,702千元人民币) – 2029年度:6.49亿元(649,407千元人民币) 二、新增服务类框架协议年度上限 蜀海仓储及物流服务框架协议(2026年10月26日至2028年12月31日) – 2026年度:1,200万元(12,000千元人民币) – 2027年度:3,700万元(37,000千元人民币) – 2028年度:4,200万元(42,000千元人民币) 三、上市规则合规安排 1. 海底捞总销售协议、特海总销售协议、蜀海销售协议及合资公司产品互供框架协议之合并年度上限的适用百分比率均超过5%,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下的申报、年度审核、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要求。公司拟于稍后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就上述不获豁免框架协议及其年度上限寻求独立股东批准。 2. 蜀海购买协议及蜀海仓储及物流服务框架协议的适用百分比率介于0.1%至5%,仅需履行申报、年度审核及公告义务,豁免独立股东批准。 3. 控股股东张勇、舒萍及主要股东施永宏、李海燕等关联方将于相关议案表决时放弃投票。独立非执行董事已组成独立董事委员会,并委聘南华融资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财务顾问。 四、后续安排 公司表示,相关通函预计于2026年11月27日或之前寄发股东,股东特别大会将就需审批的持续关联交易及年度上限进行表决。 截至公告日,公司执行董事为郭强、孙胜峰及赵晓凯;非执行董事为张勇、张凡;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崔劲、王新及李平。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