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家电(00921)认购17.05亿元华能信托理财产品 构成须予披露交易

公告速递07-14

2026年7月14日,海信家电(00921)公告称,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海信冰箱营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至2026年7月14日期间,与华能贵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先后签署13份“华能信托·信盈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理财协议,合计认购金额人民币17.05亿元,资金来源为集团自有闲置资金。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4.22条要求,虽单份协议金额未达到披露标准,惟合并计算后相关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因此整体交易构成须予披露交易,需履行公告义务。

此次13笔理财协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1. 2026年1月21日,本公司认购2.40亿元; 2. 2026年2月25日,空调营销公司认购1.00亿元; 3. 2026年3月16日,空调营销公司认购1.00亿元; 4. 2026年3月17日,空调营销公司认购1.00亿元; 5. 2026年4月13日,空调营销公司认购1.55亿元; 6. 2026年4月15日,冰箱营销公司认购3.10亿元; 7. 2026年5月12日,空调营销公司认购2.00亿元; 8. 2026年5月18日,冰箱营销公司认购1.10亿元; 9. 2026年6月8日,空调营销公司认购1.00亿元; 10. 2026年6月16日,冰箱营销公司认购1.60亿元; 11. 2026年6月17日,空调营销公司认购0.25亿元; 12. 2026年7月14日,空调营销公司认购1.05亿元。

全部理财产品类型均为固定收益类,产品风险评级为“较低风险”,投资范围涵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及债券等债权类资产,投资期限以认购方的赎回时间为准,预期年化收益率将随市场波动存在不确定性。

海信家电表示,此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公司董事会认为,相关交易属于一般商业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主要业务无不利影响。

此前,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2025年6月25日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已批准公司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于短期中低风险固定收益类产品。本次认购属于该授权额度内的具体实施。

公告显示,华能信托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与海信家电及其关连人士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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