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股份有限公司(00347)9月18日公告称,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章程第十三条“经营范围”进行调整,增加及更新多项业务项目,以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及最新监管要求。此次修订须提请公司将于2026年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拟新增及调整内容包括: 1. 基于公司经营需求,新增“自来水生产与供应、热力生产和供应用”、“电子过磅服务”及“土地使用权租赁”四项业务; 2. 按照公司实际取得许可的经营范围,新增“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特种设备制造”及“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三项业务; 3.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最新分类标准以及《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对新增及现有业务项目的表述进行更新。
除上述条款外,其他章程内容保持不变。本次公告明确提及,章程英文版仅供参考,若中英文版本存在歧义,以中文版为准。
公司表示,有关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及包含章程修订详情的通函将适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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