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01576)8月26日公告称,香港联交所已确认时文江先生符合《上市规则》第3.28条规定的公司秘书资格。自2026年8月26日起,时文江先生将独立担任公司秘书,并同时出任《上市规则》第3.05条规定的授权代表。
由于上述资格确认,张潇女士已辞去以下职务:(i)联席公司秘书;(ii)授权代表;(iii)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及《上市规则》第19A.13(2)条所指的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辞任自2026年8月26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表示,张潇女士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且无其他事项需要股东或联交所关注。
与此同时,叶文蕙女士被委任为公司的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同样自2026年8月26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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