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森控股(09669)向两名主要股东提供各3,600万元一年期贷款

公告速递10-20

北森控股有限公司(09669)10月20日披露,公司已分别与公司联合创始人、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王朝晖先生,以及联合创始人、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纪伟国先生签订贷款协议,向二人各提供本金人民币3,600万元的贷款。该笔贷款期限为自实际放款日起360天,年利率为2.5%,每180天支付一次利息,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贷款资金仅用于两名借款人的个人财务安排。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07条,王朝晖先生及纪伟国先生均为公司的关联人士;相关交易合并计算后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但低于5%,须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豁免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

公告显示,贷款发放资金来自公司内部资源。董事会认为,公司拥有充足现金及流动资源,且贷款可为集团带来利息收入。公司在批准贷款前已就借款人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并制定了包括定期审查、提前还款条款等在内的风险控制措施。

截至公告日期,王朝晖先生持有85,560,140股股份及相关股份,约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1.98%;纪伟国先生持有83,093,970股股份及相关股份,约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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