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发展订立第十三份兴业银行理财协议 70,000万元结构性存款触发披露要求

公告速递04-16

天津发展(00882)披露,其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与兴业银行签订第十三份理财协议,认购本金人民币7,000万元(约合7,954.55万元港币)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91天,年化预期收益率介乎1.0%至1.6%,风险等级为R1(低风险)。\n\n该结构性存款利息与上海黄金交易所公布的上海金上午基准价挂钩。力生制药无提前终止或赎回权;兴业银行在不可抗力、市场剧烈波动、政策调整等特定情形下可选择提前终止。\n\n资金来源为力生制药的闲置自有资金。公司称,该投资有望获得高于一般活期或定期存款的回报,不影响营运资金需求,符合集团风险及财资管理政策。\n\n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单独计算时本次认购不构成须予公布交易。但因力生制药此前已签订四份与兴业银行相关的理财协议,且相关产品仍在持有状态,依据第14.22条须合并计算;合并后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因此本次交易被界定为须予披露交易,需要履行申报及公告义务。\n\n截至公告日,除此前协议与本次协议项下产品外,力生制药未持有其他未赎回的兴业银行理财产品。董事会认为,该次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集团及股东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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