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星集团(01560)获准延至9月30日前寄发出售物业通函

公告速递08-21

星星集团亚洲有限公司(01560)8月21日公告称,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已批准公司就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4.41(a)条的豁免申请。根据该规则,公司原应在2026年7月24日披露出售物业重大交易公告后15个营业日内向股东寄发载有有关出售事项资料的通函。由于尚需时间落实通函所载若干资料,公司向联交所提交了延迟寄发申请。

联交所已于2026年8月21日同意公司延期要求,并规定公司须于2026年9月30日或之前完成向股东寄发通函。

截至公告日期,公司董事会由三名执行董事(主席兼行政总裁陈文辉、张慧璇及李立人)、一名非执行董事徐颖德,以及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梁家钿、蒙焯威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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