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亚生物科技控股集团 (1873) 宣布投资人暂缓执行回购权利

公告速递01-05

维亚生物科技控股集团 (1873) 于2026年1月5日发布公告,提及若干机构投资者基于先前签署的股东协议,本享有在特定条件下要求维亚上海回购其所持股权的权利。公告显示,若维亚上海未能于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合格首次公开发行或实现合格并购交易,投资者原本有权行使回购。

然而,HLC SPV、青岛弘熠、Daxue Investments、True Light P及Raed Capital Holdings 2 Ltd 近日分别向维亚生物科技控股集团发出声明函件,确认将于2026年12月3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期间暂缓行使回购权利,不会在此期间采取任何与回购义务相关的行动。股东协议未作任何修订,其余条款和义务仍然有效。

公告指出,这些投资人的决定基于当前市场状况及维亚上海最新发展,包括其业务及潜在融资计划。投资者对维亚上海的业务表示持续信心,认为即使暂缓执行回购权利,也能继续实现投资目标。维亚生物科技控股集团表示,将在适当时候就维亚上海的后续进展或回购义务发布进一步更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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