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4日,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01606,下称“国银金租”)公告称,其三家全资附属公司与海通国际船务有限公司(原买方)及泰州口岸船舶有限公司(卖方)在交易时段后签署造船合约转让协议。根据协议:(i)原买方将其在原造船合约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予国银金租附属公司;(ii)卖方同意建造并出售三艘多用途散货船,总代价不超过138,000,000美元。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十四章,交易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高于5%但低于25%,构成“须予披露交易”,须履行公告义务,豁免发送通函及取得股东批准。
交易条款显示,三艘标的船舶的市场参考价格约为每艘46,000,000美元。购买代价将以美元计价,分五期支付,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商业银行贷款。船舶预计于2027年第四季度交付。
国银金租表示,交易属公司一般及日常业务范畴,有助于扩大在船舶租赁市场的份额。完成交割后,公司计划以经营租赁模式将该批船舶出租。
公告同时确认,原买方及卖方均为独立第三方,与公司及其关联人士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公告日,国银金租执行董事为马红,非执行董事为张克升及张传红,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刘民、王贵国及刘思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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