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港股份拟以增发A股及现金收购曹妃甸多家公司股权 A股10月21日起停牌

公告速递10-20

10月20日,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秦港股份,03369)公告称,公司已与控股股东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计划通过发行A股并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河北港口集团所持4家曹妃甸港口相关公司的部分股权。

根据意向协议,秦港股份拟收购的标的为:唐山曹妃甸实业港务有限公司25%股权、国投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24%股权、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28.2328%股权,以及唐山曹妃甸煤炭港务有限公司6%股权。交易价格将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有权机构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具体交易方案尚待双方另行签署正式协议。

公告显示,秦港股份主营综合港口服务,涵盖装卸、堆存、仓储、运输及物流业务;河北港口集团目前直接持有秦港股份58.27%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

就标的公司情况: 1. 唐山曹妃甸实业港务有限公司现由秦港股份持股35%、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0%、河北港口集团持股25%、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 2. 国投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目前由国投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持股51%、河北港口集团持股24%、秦港股份持股15%、深圳珠江港口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 3. 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则由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河北港口集团持股28.2328%、曹妃甸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9.7672%、国投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 4. 唐山曹妃甸煤炭港务有限公司目前由秦港股份持股51%、曹妃甸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1%、华能曹妃甸持股7%、河北港口集团持股6%、中国煤炭销售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国投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

秦港股份表示,本次交易仍处于初步筹划阶段,存在不确定性;若最终实施,可能构成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项下的主要交易及关连交易,预计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为确保信息披露公平、维护投资者权益并避免对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秦港股份A股(证券简称:秦港股份,证券代码:601326)自2026年10月21日(星期三)上午开市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H股将继续正常交易。

秦港股份称,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交易进展,并在条件成熟后申请恢复A股交易。公司提示投资者在买卖公司股份时保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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