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集团有限公司(北海)与中漆集团有限公司(中漆)于2026年5月12日联合发布公告,宣布延迟寄发各自的综合文件。
根据公告,北海综合文件原应于2026年4月21日联合公告日期起21日内(即2026年5月12日或之前)寄发予独立北海股东。由于需要额外时间编制及落实文件所载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独立北海财务顾问函件),已向执行人员申请延长寄发时限,新时限为不迟于2026年5月29日,且执行人员有意授出同意。
中漆综合文件的寄发则因中漆要约受先决条件限制而延迟。公告指出,中漆要约仅在北海要约于所有方面成为无条件或宣佈为无条件时方会触发,而北海要约成为无条件的日期非要约人所能控制,故无法按原规定在联合公告日期起21日内寄发。经申请,执行人员有意同意将中漆综合文件的寄发最后时间延长至北海要约于所有方面成为或被宣佈为无条件后的7日内。
要约人及北海、中漆均表示,将在寄发综合文件连同接纳表格时,或预期时间表有其他变动时,根据收购守则另行刊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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