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油砂有限公司(02012)9月16日在港交所披露内幕消息称,公司已于同日收到香港特别行政区区域法院签发的传讯令状。该案由ISTRIL LIMITED及CHARTER YEAR LIMITED提起,阳光油砂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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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申索陈述书,诉讼涉及一份2023年9月14日签订的租赁协议,物业为香港中环德辅道中26号华懋中心二期20楼全层。原告方指称公司拖欠租金、管理费及其他费用,并在租赁期届满后未将物业恢复原状,申索金额约1,579,805.71港元,另加利息及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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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表示,正就相关事宜寻求法律意见并评估诉讼对财务状况及营运的潜在影响,并将在适当情况下积极抗辩。对于法律程序的任何重大进展,公司将适时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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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提醒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公司证券时保持审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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