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01075.HK)8月28日公告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8月28日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在即将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上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上述修订事项。
本次建议修订主要包含三方面: 1. 将党风廉政建设写入公司章程。在《公司章程》第七十六条与第一百零七条增列落实《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等相关内容,细化公司党委在廉政建设、反腐败及人才管理等方面的职责。
2. 明确审计委员会产生方式。在第九十八条补充规定,审计委员会由不少于3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须占多数,且由具备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委员会主席及委员均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3. 依据最新法律法规完善治理结构。一是将《公司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关于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程序写入第六十九条,并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须在收到请求10日内作出是否召开会议的决定。二是按照香港《上市规则》第3.10A条要求,将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由“至少3名”调整为“不少于董事会三分之一”,对应修改后的董事会规模仍为12名董事(含1名职工代表),外部董事需占董事会半数以上。
上述章程修订将在临时股东大会获特别决议通过后生效。公司表示,将适时向股东寄发会议通知及通函,详载本次章程修订内容。
截至公告日,公司董事会由1名执行董事余东辉先生、5名非执行董事及4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职工代表董事为朱琛兰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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