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法企业控股有限公司(00948)7月14日公告,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涂春安已获调任为执行董事,任命自2026年7月14日起生效,任期三年,可按服务合约、公司细则及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相关条文提前终止。根据服务合约,涂春安每年将获酬金50,000港元,并可报销履职产生的合理开支。
涂春安现年62岁,自2024年4月25日起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并为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其拥有中国人民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及陕西教育学院(现称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教育学士学位,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师资格。
职业经历方面,涂春安曾于2011年至2022年任深圳天安智慧园区运营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22年7月起任该公司董事长;2018年至2022年任深业智慧园区运营(深圳)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及总经理;自2005年起担任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自2015年起担任深圳电子商会常务副会长。
随着涂春安调任执行董事,其不再担任公司审核委员会成员,自2026年7月14日起生效。调任后,公司董事会由执行董事赵磊、涂春安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李泽雄、陈建国、黄馨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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