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百利融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新百利融资”)6月12日公告称,公司已成立独立董事委员会,并委任宝积资本有限公司为独立财务顾问,以应对此前披露的要约相关事宜。
公告显示,独立董事委员会由郑毓和、袁锦添及丘培焕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该委员会将根据收购守则第2.1条及2.8条,就要约是否公平合理及应否接纳向要约股份持有人及购股权持有人作出推荐建议。上述三位独董均于要约中无直接或间接权益。
同时,新百利融资宣布委任宝积资本有限公司为独立财务顾问。宝积资本为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获发牌从事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的法团,将就要约(尤其是要约的公平合理性及应否接纳)向独立董事委员会提供意见。该委任已获独立董事委员会批准。
据了解,宝积资本的意见函及推荐建议将载于综合文件,由要约人及公司于适当时间联合寄发予股东。新百利融资提醒,买卖完成须待相关条件达成或豁免后方可作实,要约可能会亦可能不会作出,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买卖公司证券时应审慎行事,并于综合文件发布后细阅文件再决定是否接纳要约。
此前,新百利融资曾于5月4日及5月22日分别就买卖协议及要约、延迟寄发综合文件发布联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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