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告所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概不负责,也不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作出任何声明,亦不会因依赖公告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首都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075)于2026年2月3日发布公告,披露出售目标企业4%财产份额的须予披露交易及关联交易。原计划在2026年2月27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通函,通函内容包括拟进行的交易详情、独立董事委员会的推荐建议函件、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函件以及其他必要信息。
公告显示,为落实通函中需披露的部分资料,首都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预计将寄发通函的日期延迟至在公告刊发后15个营业日以上,即推迟至2026年3月11日或之前。董事会主席余东辉根据董事会授权,于2026年2月6日在北京市作出上述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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