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信建发(09930)发布薪酬委员会工作规则 明确职权与运作机制

公告速递08-04

2026年8月,宏信建发(09930)董事会通过并公布《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规则》,就委员会的组建、职责范围及运作机制予以明确。主要要点如下:

1. 组织架构 • 薪酬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成员组成,其大部分成员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 委员会设主席一名,需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并经董事会委任。 •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保持一致,可连选连任;成员若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动终止并由董事会补缺。

2. 职责范围 • 就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整体薪酬政策和架构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 审阅和批准管理层的薪酬建议,并向董事会建议各执行董事及高管的个别薪酬待遇。 • 负责审议非金钱利益、退休金权利及离任赔偿安排,并确保与合同条款一致且公平合理。 • 审核及批准《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第十七章所述的股份计划相关事宜。 • 确保任何董事或其关联人士不得参与其本身薪酬的决定。

3. 会议安排 • 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 • 会议通知须提前7个工作日发出;会议须有超过半数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获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 • 公司将为委员会提供充分资源,并在需要时承担其获取独立专业意见的费用。

4. 信息披露与生效 • 公司将于香港联交所以及公司网站公开委员会职权范围,并在年报中披露董事薪酬政策及高管酬金等信息。 • 该《工作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并在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修订后及时更新。

本次《工作规则》的发布旨在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薪酬管理流程,提升决策透明度与合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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