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矿资源有限公司(01231)8月12日发布公告称,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就独立非执行董事徐景辉作出纪律行动,并刊发相关声明。徐景辉自2007年9月至2023年1月期间担任中国奥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3883)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其审核委员会成员。
公告显示,港交所认定,在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中国奥园及其附属公司在未获其董事会及当时为其附属公司的星悦康旅股份有限公司(03662)董事会批准或知情的情况下,收取星悦康旅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且未遵守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反映其内部监控及程序存在重大缺失。尽管未发现徐景辉知悉或参与上述未获授权的财务资助,港交所上市委员会仍认定其未能以应有技能、谨慎和勤勉行事,违反上市规则第3.08条。
据此,港交所对徐景辉予以谴责,并要求其完成共计17小时的培训,其中包括2小时关于上市规则第2.13条的培训,以及各3小时的董事职责和企业管治守则培训。
新矿资源董事会表示,已根据上市规则第3.09条评估认为徐景辉仍适合继续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审核委员会主席及薪酬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成员,主要基于以下理由: (a) 相关纪律行动未涉及其不诚实、欺诈或诚信问题; (b) 该事项与新矿资源无关,且不会影响其履行职务; (c) 徐景辉具备会计及财务专业背景和经验,为公司作出过重要贡献。
除上述信息,公告称并无其他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B(2)及第13.51(2)(h)至(v)条披露的资料。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