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火集团(01611)拟与五名关连人士签署五份资产管理服务框架协议 最高年度收费上限合计达7,600万港元

公告速递09-28

新火集团(01611)9月28日晚间公告称,旗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新火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下称“新火资管”)已于同日(交易时段后)分别与李林、翁晓奇、邢悅、张丽及郭文彬五位关连人士签订五份《资产管理服务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将向对应的基金I至基金V提供资产管理服务,服务期均为2026年10月1日至2029年9月30日,共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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