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区发展(00737)附属广深珠公司签订1.06亿元京港澳高速深圳段改扩建施工监理合同

公告速递09-21

2026年9月21日,湾区发展(00737)公告称,其被视作附属公司广深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下称“广深珠公司”)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投标程序,与广东翔飞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下称“广东翔飞”)及广东华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广东华路”)分别签署《京港澳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项目施工监理合同(JL1标段)》和《京港澳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项目施工监理合同(JL2标段)》。两份合同总签约价合计人民币1.06亿元。

合同分段情况如下: 1. JL1标段:与广东翔飞签订,合同价人民币3,819.18万元;监理范围覆盖K71+126至K86+700路段的路基、桥涵(不含钢结构制造及运输)、互通立交及沿线附属设施,以及K71+126至K87+710路段预制梁板工程,路段总长约15.574公里。 2. JL2标段:与广东华路签订,合同价人民币6,812.14万元;监理范围涵盖K86+700至K107+800路基、桥涵(不含钢结构制造及运输)、隧道等工程,K87+710至K118+200预制梁板工程,以及K71+126至K118+200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等,涉及土建路段总长约21.1公里、路面路段总长约47.074公里。

合同建设期自广深珠公司向各监理方发出开工通知之日起共计91个月,包含1个月施工准备、66个月施工及24个月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合同预付款为签约价10%,在合同签署并提交预付款申请后7日内支付。服务费按季度结算,广深珠公司将在收到付款申请后28日内支付。

广东翔飞和广东华路分别由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交通集团”)间接持股40%及100%。鉴于交通集团亦为广深珠公司股东广东省公路建设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上述交易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A章构成关连交易。合并计算后,相关百分比率超过1%但低于5%,交易须履行披露及公告义务,毋须股东批准。

广深珠公司计划以内部资源及/或外部银行融资支付上述合同价款。

此次施工监理合同的签署将服务于京港澳高速公路深圳段的改扩建,有望提升该路段通行能力及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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