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2日,大洋集团(01991)发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年报之补充公告,披露两次股份发行所得共计4,639万港元的实际使用情况,确认相关资金已于2025年内按原定计划悉数动用。
第一笔资金来源于2025年4月1日、4月7日及6月9日根据2024年11月18日股东周年大会授予的一般授权发行股份所得,净额1,200万港元。具体投向为: 1) 4,00万港元用于采购数字营销硬件及设备; 2) 2,00万港元用于开发数字营销系统软件; 3) 1,00万港元用于数字营销业务的一般营运资金; 4) 1,00万港元用于支付法律及专业费用; 5) 4,00万港元用作集团一般营运资金。
第二笔资金来源于2025年7月3日至9月23日期间、根据2025年6月27日股东周年大会授予的一般授权发行股份所得,净额3,439万港元。具体投向包括: 1) 5,00万港元用于采购数字营销业务所需的人工智能设备及服务器安装; 2) 2,00万港元用于数字营销业务的营销及宣传; 3) 2,00万港元用于支付数字营销业务人员费用; 4) 3,00万港元作为数字营销业务一般营运资金; 5) 8,00万港元作为数字营销业务营运备用资金,其中: • 3,20万港元用于技术平台升级及采购数字工具; • 2,40万港元用于团队发展及人才招募; • 1,20万港元用于市场拓展及客户开发; • 1,20万港元用于营运及流动资金需求; 6) 1,000万港元用于支付亚龙湾项目融资利息; 7) 339万港元用作公司一般营运资金。
公司表示,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两次发行所得款项已全部依照既定计划投入使用,年报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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