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利地产发展(00864)于公告中披露,经董事会批准,公司审计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已历经2013年2月6日、2016年2月5日及2026年8月21日三次修订,现行条款就成员构成、会议程序及职责权限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最新条款,审计委员会: 1. 由不少于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且过半数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中至少一名成员需符合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规定的专业资格或具备会计及财务管理专长。 2. 主席须由董事会委任且必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3. 每年召开至少两次定期会议,主要审阅公司中期及年度财务报表,并至少与外聘核数师会谈两次。 4. 法定出席人数为任何两名成员(其中至少一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成员可亲自或通过电子方式参会。 5. 主要职责涵盖:就外聘核数师的委任、薪酬及独立性向董事会提供建议;审阅财务报表完整性及重大财务意见;监督公司财务汇报、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并负责持续检讨举报政策及安排,以确保相关申诉可获公平调查。
公司表示,审计委员会可获得充分资源履职,并在需要时寻求独立专业意见,所涉费用由公司承担。相关《职权范围》已同步载于联交所及公司网站,供公众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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