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集团控股(00413)再度延迟寄发出售附属公司通函

公告速递10-09

南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00413)10月9日在港交所公告,原定于2026年10月9日或之前寄发的有关出售两间全资附属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的须予披露及关连交易通函,将进一步延迟至2026年10月23日或之前寄发。 公司解释称,延迟原因在于需要额外时间编制并落实将载入通函的若干资料。 此前,公司已于2026年8月27日及2026年9月18日公布买卖协议,拟按协议条款出售目标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并于2026年9月17日公告首次延迟通函寄发时间。 根据公告,通函将包含: 1. 出售事项的进一步详情; 2. 独立董事委员会致独立股东的推荐意见函; 3. 独立财务顾问就出售事项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的意见函; 4.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截至本公告日期,公司董事会成员名单如下: 执行董事:吴鸿生、张赛娥、吴旭洋; 非执行董事:吴旭茉、余沛恒; 独立非执行董事:甘耀成、龐愛蘭(BBS, JP)、黄进达(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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