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5日,华虹宏力半导体有限公司(01347,以下简称“华虹宏力”)公告称,其以发行股份方式收购上海华力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力微”)97.4988%股权的交易已完成过户登记。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6年9月3日核准工商变更并换发新的《营业执照》,华力微现已成为华虹宏力直接及间接持股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交易中,华虹宏力向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国投先导集成电路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计购买华力微97.4988%股权,交易价格为826,790.22万元,全部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其中: 1. 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转让63.5443%股权,对价538,855.12万元; 2. 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转让15.7215%股权,对价133,318.65万元; 3.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转让10.2503%股权,对价86,922.77万元; 4. 上海国投先导集成电路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7.9827%股权,对价67,693.68万元。
华虹宏力已于2026年7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华虹宏力半导体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642号)。根据交易安排,公司将向上述交易对方合计发行190,768,392股A股股份,发行价格为每股43.34元,上述股份将按约定实施分期限售,最长期限36个月。
配合本次收购,华虹宏力计划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755,628.60万元,用于: • 华力微技术升级改造项目329,476.00万元; • 华力微特色工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56,152.60万元; • 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及支付中介机构费用370,000.00万元。
下一步,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批复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新增股份登记及配套融资发行,并继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独立财务顾问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均认为,交易后续实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或程序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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