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613)与巨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03336)联合公告称,双方就蓝思科技拟提出的对巨腾国际全部已发行股份(除已持有或同意收购的股份外)之自愿性有条件全面现金要约,决定再次延迟寄发要约及通函合并而成的综合文件。
公告显示,截至本次公告日,原定《联合公告》所列18项先决条件中,第1及第12项已达成,但第7、8、9、5及若干其他先决条件仍待满足: 1. 第7项有关取得中国及越南反垄断审批,当前仅取得越南反垄断监管批准; 2. 第8项有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管商务部门及外汇管理部门的批准与备案,已获得中国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其余仍在办理; 3. 第9项有关中国证监会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批准及同意尚未取得; 4. 第5项涉及集团台湾实体的重组仍在进行; 5. 第17等其他先决条件(涉及卖方保证及集团事务)亦未完成。
由于关键先决条件未全部落实,购股协议约定的“最后截止日期”已由2026年9月18日自动顺延四个月,延至2027年1月18日。双方并已根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8.2注释2向相关执行人员申请,将综合文件的寄发最迟日期进一步延至“完成日期起不迟于7日或2027年1月23日,以较早者为准”,且获批准。
蓝思科技与巨腾国际表示,待综合文件寄发后,将按上市规则及收购守则的要求及时发布后续公告。两家公司同时提醒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收购交易能否完成尚取决于先决条件是否最终达成或获豁免,投资者在买卖巨腾国际股份时需保持审慎,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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