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高集团控股有限公司(08220)7月29日公告称,公司已与中国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745)订立合营股东协议,计划在香港设立一家合营企业。根据协议,比高集团及中国文化产业集团将分别通过各自关联人士或指定实体持有合营企业40%及60%权益。协议具法律约束力,双方仍需就具体投资金额及企业成立等事宜进一步磋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公告披露,中国文化产业集团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业务覆盖①通过移动设备提供设计服务及广告、②电子商务及③电影贸易与制作等。此前的4月28日,比高集团、公司执行董事兼主要股东周星驰及执行董事王鹏已分别与中国文化产业集团签署认股权证认购协议,认购数量分别为11,700,000份、16,380,000份及11,700,000份。每份认股权证可认购一股中国文化产业集团新发行股份;若全部行使,上述三方将分别占该公司已发行普通股约4.99%、6.99%及4.99%。该认购事项已于7月14日获中国文化产业集团股东特别大会批准,尚待完成。
比高集团董事会指出,合营企业将专注“AI+IP”业务板块,旨在推动数字基础设施与运营增长;同时在本集团与“火山引擎”等平台的初步合作基础上,降低直接财务负担并符合相关监管要求。此外,合营企业亦被视为拓宽AI数字版权融资渠道、支持集团获取更多优质知识产权及艺人合作的重要平台。
比高集团表示,董事会认为签署合营股东协议及成立合营企业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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