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旺(香港)百货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984)7月22日公告称,公司已获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授出豁免,允许其延迟寄发涉及提前终止租赁协议之主要交易通函。 公告显示,原定载有终止协议进一步资料的通函应于2026年5月26日或之前寄发;公司因需要额外时间更新债务声明及编制有关营运资金充足性的告慰函,已向联交所申请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4.41(a)条。 根据获批豁免的条件,永旺须于2026年7月24日或之前寄发该通函,并通过发布公告披露豁免详情及原因。联交所强调,该豁免仅适用于本次情况,若公司状况出现变化,豁免可被撤回或更改。 公司提醒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关注通函寄发时间,并注意相关风险。公告由董事会主席金野司代表董事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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