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新能源2026年股东特别大会三项普通决议获通过

公告速递10-15 17:35

【财华社讯】中广核新能源(01811.HK)10月15日公布,于2026年10月15日召开的股东特别大会就三项普通决议案进行表决,全部以超过50%的赞成票比例获独立股东通过。

1. 关于批准《金融服务(中广核华盛)框架协议》:赞成票234,639,085股,占63.66%;反对票133,948,000股,占36.34%。

2. 关于批准《金融服务(中广核财务)框架协议》:赞成票234,039,085股,占63.67%;反对票133,564,000股,占36.33%。

3. 关于批准金融服务年度上限:赞成票234,039,087股,占63.66%;反对票133,607,997股,占36.34%。

截至股东特别大会召开当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4,289,924,000股。其中,中广核及其联络人士合计持有3,101,800,000股,并就上述三项决议案放弃投票。2026年10月11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前最后一天)时,公司已回购待注销股份15,493,000股,该部分股份未计入有权出席并投票的股份数目。会议上,共计持有1,172,631,000股的独立股东具备投票权。

大会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梁子正先生主持。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担任此次点票监票员。

董事会成员出席情况如下:执行董事胡光耀先生、非执行董事赵贤文先生和牟文君女士通过电话会议参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王民浩先生亦以电话方式参会;独立非执行董事杨校生先生及梁子正先生亲身出席。

中广核新能源表示,三项决议正式获通过后,相关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及年度上限将按公告及通函内容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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