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21日,华虹宏力半导体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1347,下称“华虹宏力”)公告,拟对其与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华虹集团”)于2025年12月30日签署的《2026年华虹集团框架协议》进行年度上限调整,并披露设备租赁交易的新年度上限。
一、上调框架协议销售年度上限 1. 原框架协议中,截至202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销售年度上限为90,000,000美元。 2. 受完成收购上海华力微电子有限公司(下称“华力微”)97.4988%股权影响,公司预计与华虹集团及其关联公司交易金额增加,现拟将销售年度上限上调至120,000,000美元。 3. 采购年度上限维持90,000,000美元不变。 4. 调整依据包括: (i) 华力微与华虹集团公司此前的销售额; (ii)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已使用销售额度11,081,000美元,占原上限12.3%; (iii) 预计自收购完成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的销售金额; (iv) 对交易量、产品组合、价格及汇率波动的缓冲; (v) 半导体行业整体市况。 5. 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A章,修订后销售年度上限的适用百分比率高于0.1%但低于5%,仅需履行申报、公告及年度审阅义务,免于独立股东批准。
二、设备租赁及新年度上限 1. 设备租赁协议由上海华力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华力集”)作为出租人、华力微作为承租人,于2025年5月1日签署,租期自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共21个月。 2. 租金按照相关设备总成本(含采购成本、上一季度行政及员工成本及维护费)的使用比例计收。 3. 历史交易金额: • 2024年度:人民币2,213,635.21元 • 2025年度:人民币23,078,253.80元 • 2026年1月1日至9月30日:人民币16,353,982.23元 4. 公司与华虹集团达成一致,自2026年10月1日起由华虹宏力接管该租赁;董事会建议将截至202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设备租赁年度上限设定为人民币27,000,000.00元。 5. 上述设备租赁的适用百分比率亦高于0.1%但低于5%,同样仅需履行申报、公告及年度审阅义务,免于独立股东批准。
三、其他信息 本次修订仅涉及年度上限调整及新增设备租赁年度上限,框架协议其他主要条款保持不变。公告称,暂无董事于相关交易中拥有重大利益,除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规则放弃表决的熊承艳女士外,其他董事均已参与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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