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00699)7月8日公告称,公司已收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更换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说明》,决定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原保荐代表人孙英纵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继续担任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中金公司已委派王朱彦先生接替孙英纵先生,与陈贻亮先生共同负责该项目的后续持续督导。该项目原定持续督导期限为2023年7月14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仍存在限售股尚未完全解禁等未完结事项,中金公司需继续履行监督职责。新的持续督导期将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表示,本次保荐代表人调整不影响中金公司作为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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