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明中国建议股份合并及供股 拟筹最多1.06亿港元

公告速递04-23

新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新明中国”)发布公告,披露建议股份合并及2026年供股的最新安排。公司拟通过股份合并及供股优化股本结构并筹集资金,相关事项需经股东特别大会批准。

根据公告,股份合并作为供股的先决条件,拟按每25股现有股份(每股面值0.01港元)合并为1股合并股份(每股面值0.25港元)。于公告日期,公司已发行现有股份93,931,100股,合并后将变为3,757,244股合并股份(假设期间股份数目无变动)。合并后股份每手买卖单位维持2000股不变,按现有股份收市价0.30港元计算,合并后每手价值预计达15,000港元,以符合上市规则对每手交易价值的要求。股份合并需股东特别大会普通决议批准,预计生效日期为2026年6月3日。

供股方面,待股份合并生效后,公司拟修订供股条款,按每1股合并股份获发6股供股股份的基准进行,认购价为每股4.70港元。此次供股最多发行22,543,464股供股股份,预计筹集资金最多1.06亿港元(扣除开支前),净筹约1.014亿港元。认购价较最后交易日合并股份理论收市价5.875港元折让约20%,较过去5个交易日平均理论收市价折让亦为20%。供股为非包销基准,所有合资格股东可按持股比例认购。

公司同时披露,已与配售代理订立补充配售协议,修订原配售条款以适应股份合并及供股安排。配售期为2026年7月9日至7月24日,配售价不低于4.70港元,用于处理未获认购供股股份及不合资格股东未售股份。根据上市规则,由于供股将使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增加超50%,需股东特别大会批准,执行董事陈承守及其联系人需放弃投票。

时间安排上,股东特别大会将于2026年6月1日召开,通函预计5月15日前寄发;供股章程预计6月15日前寄发,供股结果将于7月31日公布,缴足股款供股股份预计8月4日开始买卖。公司提示,股份合并、供股及配售均需相关条件达成,投资者买卖股份时应审慎行事,如有疑问可咨询专业顾问。

免责声明:本文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构成本平台的投资建议,本平台不对文章信息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做出任何保证,亦不对因使用或信赖文章信息引发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精彩评论

我们需要你的真知灼见来填补这片空白
发表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