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鼎实业2015年度报告:完善董事会治理与关注债务与煤矿安全风险

公告速递03-31

恒鼎实业在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中,进一步完善了董事会及审核委员会的治理架构。董事会由执行董事和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执行董事包括主席鲜帆先生、孙建坤先生和庄耀伟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由陈绍源先生、黄容生先生及徐曼珍女士担任。审核委员会由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负责监督财务报告流程和内部监控,以强化公司治理及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该公司在企业管治报告中强调了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审核委员会定期审阅会计原则、财务报告并就内部监督及审核事宜进行讨论。公司在报告期内面临流动资金及债务到期方面的压力,也须满足煤矿生产和安全合规要求。为应对上述风险,恒鼎实业计划与银行及债权人沟通贷款展期与潜在债务安排,并通过出售部分资产、削减成本及提升运营效率等方式改善资金及日常运营状况,以保持企业稳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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