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特玻璃(06865)发布第七次可转债回售提示:7月9日至15日可100.25元/张回售

公告速递07-10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6865,A股代码:601865)7月10日在香港联交所发布海外监管公告,转发其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福莱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七次提示性公告》,对旗下“福莱转债”(转债代码:113059)即将启动的回售安排进行说明。

根据公告,“福莱转债”已符合《募集说明书》关于“连续30个交易日公司A股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70%且可转债进入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所设定的有条件回售条款。持有人可选择在回售期内将全部或部分可转债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要点如下: 1. 回售价格:100.25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含税)。其中,当期应计利息为0.25元/张,计算区间为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7月9日,共计51天,年票面利率1.8%。 2. 回售期:2026年7月9日至2026年7月15日。 3.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6年7月20日。 4. 回售期间“福莱转债”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若同日同时提交卖出指令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 5. 持有人本计息年度仅可行使一次回售权,未在上述回售期内申报的,将失去2026年5月20日至2027年5月19日期间的回售机会。

公司提示投资者注意风险:截至公告披露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福莱转债”收盘价高于100.25元/张的回售价格,若选择回售,可能造成收益低于二级市场成交价。

如需办理回售,投资者须在回售期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卖出”方式提交回售申报。福莱特玻璃表示,回售期满后将及时披露回售结果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联系人: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联系电话:0573-82793013;联系地址:中国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运河路19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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