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米科技-W(06810)控股股东林喆自愿将禁售期延长至2027年9月28日

公告速递08-07

2026年8月7日,商米科技-W(06810)发布自愿性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兼创始人林喆已出具自愿承诺函,将其对公司股份的禁售期限由原定的2027年4月28日延长五个月至2027年9月28日(含当日)。

公告显示,林喆目前直接持有98,584,276股未上市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约24.49%,对应公司76.43%的投票权(不含保留事项及特别事项之决议案)。

依据2026年4月21日招股章程及2026年4月28日配发结果公告,林喆原本已承诺,除符合上市规则第10.07条规定或取得联交所书面同意外,自上市日期起六个月内不得处置其所持股份;在随后六个月亦不得处置相关证券,除非不再是公司控股股东。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条,其所持公司在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规定使其原禁售期至2027年4月28日结束。

此次林喆自愿将禁售期额外延长五个月,在2027年9月28日(含当日)之前,不会以任何方式出售、转让或处置其直接持有的全部未上市股份,包括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及股份拆细等导致的股份数量变动。公告明确,上海沃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沃有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宁波握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益拥有的H股不受此次自愿禁售承诺影响。

公司董事会表示,此举反映了林喆对商米科技-W未来发展前景及长期价值的信心。公司提醒全体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公司证券时保持审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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