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风新能源于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补充公告,进一步说明了其二零一三年购股权计划的额外信息。该计划在原有董事会报告已刊载的基础上,重点阐述授权限额及服务供应商分项限额的具体数目。
根据公告,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计划授权限额分别为39,582,816股及171,471,914股。公司强调,在二零一三年购股权计划项下,可供发行的股份总数为171,471,914股,大约占二零一五年报期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的10%。此外,于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间,适用于服务供应商的分项限额也从零上升至17,147,191股。
公告进一步指出,任何在二零一三年购股权计划项下授出的购股权,会受自授出日期起计最长十年的注册期限限制,并受计划内相关终止条款规限。公司表示,本次补充资料不会影响此前二零一五年年报中披露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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