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鑫科技有限公司(01085)7月20日在港交所公告称,由于需要更多时间准备及落实通函中若干资料,公司原定于2026年7月20日或之前寄发的有关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之主要交易及持续关连交易通函,将顺延至2026年8月10日或之前寄发。
此前,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发布公告,拟就存款服务(包括存款上限)向股东寄发通函,内容包括: (i) 存款服务及其上限的详细情况; (ii) 独立董事委员会就上述事项的推荐意见函件; (iii) 嘉林资本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的意见函件; (iv)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公司表示将继续推进相关资料准备工作,力争在新的时限内完成通函寄发。
截至本公告日期,亨鑫科技执行董事为彭一楠先生及刘斐先生;非执行董事为崔巍先生、陶舜晓先生及曾国伟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钱自严先生、林霆女士及陈汉聪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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