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天酒业(00389)8月11日晚间公告,公司已于2026年7月29日左右收到顺途发展有限公司提交的书面“要求通知书”。截至通知书提交日,顺途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0,000,000股普通股,占已发行股本约13.26%,其根据公司细则第65条要求董事会召开股东特别大会。
通知书提出六项普通决议案:其一至其五分别建议立即罢免孙佳良、邱子维、郭玉新、李良及雷美嘉五名董事的职务;第六项决议案建议罢免于2026年7月28日至股东特别大会召开期间由董事会委任且未经股东大会批准的任何董事(如有)。
根据公司细则,董事会可在认为适当时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同时,持有已缴足股本不少于十分之一的股东可要求董事会召开会议,并须在要求提交后两个月内举行。如董事会于21日内未能召开会议,提出要求者可依百慕达公司法第74(3)条自行召集。
董事会已就程序合规性及后续行动方案寻求专业意见,并计划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细则:(a)召开股东特别大会;(b)向股东寄发通函,载列上述拟议决议案详情及会议通知。
截至本公告日期,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孙佳良、黄楚武、邱子维;非执行董事李瑜鸿、朱明徽、郭玉新;独立非执行董事李良、雷美嘉、陈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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