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特米:董事会拟于10月7日审议派发特别股息

公告速递09-24

2026年9月24日,利特米(01936)发布公告称,董事会已排期于2026年10月7日(星期三)召开会议,议程之一为审议及批准向公司股东宣派特别股息。

公司表示,如董事会届时通过相关决议,将另行公告披露特别股息的具体金额及其他相关事宜。公司同时提醒投资者,因该项建议尚待董事会批准,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公司证券时应保持审慎。

截至公告日期,公司董事会由两名执行董事——主席兼行政总裁拿督斯里Lee Haw Yih及拿汀斯里Yaw Sook Kean,一名非执行董事Lee Haw Shyang,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Lim Chee Hoong、Ng Siok Hui及Tee Pao Hwei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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